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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年11月10日

街頭運動是人民合法的權利

聽到蔡英文附和主流媒體,說什麼議會、街頭路線之爭,說什麼街頭運動造成的社會成本云云,就感到悲哀。對民進黨而言,作為一個意圖瓜分國家機器資源的統治 者階級集團,她們當然是站在既得利益的位置,排斥所有其他的競爭發言手段。但街頭運動、集會抗爭決不是協助民進黨取得政權的手段而已,更不會因為民進黨成 為第二大黨之後,就可以剝奪的權力。

11/9半夜台中野草梅學運現場



支持野草梅學運、支持人民表達意見的手段
http://stickeraction.com/ForDemocracy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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